中新網柳州8月1日電(蘭鈺燁 餘陽)廣西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8月1日通報,該市一農民曾某將自己承包的土地非法倒賣給多名外地來SD記憶卡柳務工人員建房,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其非法所得人民幣52.7萬元依法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來柳務工的陳某、李某、陳某芬、莫某等人給曾某的養雞場打工,苦於沒有固定地方居住新竹買屋,曾某便答應將自己承包的柳州市柳北區香蘭村下村屯的一塊地皮贈送給其建房,當時並未提到收錢的問題。2011年,陳某等人的房子蓋好後,曾某以起房子的地是兒子曾某超的為由,向四人每家收取了5000元土地補償款,共計2萬元人民幣。後來陳某與鄰居不和,便提出要賣房子,由於沒有房產證,曾某以兒子的名義與購房人簽訂了一份《土地轉包協議書》,讓土地使用權轉到了購房人的名下。此後,曾某如法炮製,開始了更大面積的土地買賣活動。
  2011年,曾某與兒子曾某SD記憶卡超、曾某虎商議,把自家承包的土地進行了“規劃”,通過土地置換的方式將外圍的土地與毗鄰的土地進行交換,然後將置換來的土地分成13塊,以每平方米350元到500元不等的價格進行轉包,併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與他人私下簽訂了合同。合同也很不規範,有的寫《土地轉讓協議書》,有的卻是《土地轉包協議書》。
  通過這種方式,曾某共計轉包了1000多平方米的土地,獲利50多萬元人民幣。後經柳州市柳北區國土資源局認定,這些被轉包的土地中大多數為農保地。而購買土地的人大多數為外地來柳務工人員,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澎湖民宿建造了房子,均屬於違建房。
  2011年10月17日,柳州市柳北區國土資源局向該村下達了《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威剛記憶卡書》,2013年5月,該局向香蘭村搭建違建房的住戶張貼了整改通知書,要求非法搭建的人員於6月2日之前自行拆除違建房。同年6月4日,柳州市國土資源局柳北分局以香蘭村下村屯涉嫌非法買賣土地行為向公安報案,同年9月14日,公安機關將 曾某和其兒子曾某超、曾某虎抓獲歸案。
  2014年6月17日,柳北區檢察院以曾某涉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向柳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庭上,曾某當庭表示認罪,稱自己是一個農民,文化水平低,因此觸犯了法律,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後認為,曾某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由於曾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又是初犯,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原標題:廣西柳州一農民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獲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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